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: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,实施备案管理。”
现根据信息产业部最新的扫描结果,仍有部分域名未实施备案,依据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最新发布的《关于关闭未履行备案手续非经营性网站的通知》要求,请于2007年06月15日12:00时前履行备案手续。如未按时履行备案手续,未备案域名将列入信息产业部域名管理系统黑名单,同时,将根据信息产业部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有关法令要求,封闭域名对应的IP,请各位用户积极配合,防止您的网站或服务器无法正常使用。 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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